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纪律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7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纪律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和进行交流的主要场所之一,良好的生活秩序和优美的宿舍环境,对促进同学们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校学生处将于四月份开展“和谐雅室·温馨家园”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为了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杜绝擅自在校外住宿和晚归、不归等违纪现象,规范学生的住宿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擅自在校外住宿(包括在校外租房居住和申请走读但批准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一律按学校规定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2、必须按时归宿。学校规定的就寝时间为每周日、周一至周四2300前,周五、周六为2400前。凡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按晚归处理。确因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校园活动等事由需晚归的,应事先取得活动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回宿舍时出示,否则亦按晚归处理。晚归或不归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一律按学校规定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3、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从201048起,要求超过就寝时间归宿的同学主动出示个人有效证件,交公寓管理员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如晚归的同学不出示任何有效证件,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生宿舍;

4、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

5、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储藏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违纪行为,否则将视违纪情节一律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抓住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的契机,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共建“和谐、文明、友爱”的美好家园。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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