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提示和学生外出旅游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来源: 作者:
一、学生宿舍安全提示
近日来,宿舍盗窃在学校频频发生,为此,应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同学财物安全,应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宿舍的坚壁工作。门窗是窃贼侵入的主要途径,加固门窗可增加作案的难度和滞延其作案时间。因此,关好门(前、后门)窗是防止盗窃案件发生的主要手段。
2、要养成随手关门,锁门、锁抽屉的好习惯。不要演“空城计”,防止窃贼乘虚而入。
3、注意保管好电脑、手机、钱包和存折。手机、钱包、钥匙不要随便放在桌面、床上或枕头下,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小长假、寒暑假离校或实习期间电脑和其他贵重物品交宿管部门或信得过的同学保管。
4、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当遇到四处走动,东张西望,盯着某处不放的这类人时,应大胆上前询问其单位,来干什么,找什么人。所找的学生所在的年级专业等问题,若答非所问或神情慌张,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校内报警电话是65808110,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
5、要保管好宿舍的钥匙。宿舍的钥匙关系到整个宿舍的安全,应随身携带,不可以随意交给他人或放在门口,窗台上、门上或消防箱上,若丢失应该及时告诉宿管部门要求换锁。
6、不要留宿他人。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他人。留宿他人是极为不安全的,一来违反规定;二来为自己乃至整个宿舍的安全埋下隐患,给大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7、禁止社区内推销、传销活动。减少窃贼的作案机会,发现社区有推、传销活动要及时举报。
8、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宿舍安全要大家共同维护。
二、外出旅游安全规定
1、禁止学生在校园和学生宿舍区张贴或通过其他任何形式
发布旅游广告。
2、禁止学生在学校组织或居间介绍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
3、禁止学生参与个人和非法旅游团体组织的活动。
4、小长假期间,学生如参加正规旅游团体,必须向所在学院登记备案,保持与所在学院的联系,假期结束后及时告知辅导员返校情况。
纪律处分:
违反上述外出旅游安全规定的第1、第2、第3条者,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十五条第12款,即“其它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或公共秩序”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违反第二条且触犯法律、法规者,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作出处分外,交国家有关机关处理。违反上述第4条且旷课十节以下者,由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十节以上者,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相应条款给予处分。所有处分结论均归入受处分学生学籍档案,不予撤销。
小贴士——如何辨别真假旅游广告和选择旅行社
真实有效的广告应当具备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号码、类别、地址和联系电话;旅游业务广告应包括旅游线路、项目和主要内容、天数、旅游服务价格和收费等。选择旅行社时,要明确旅行社的合法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还要与旅行社就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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